1.慢性中毒 食品被有害物质污染后,有时含量少,但由于长期持续不断地摄入并在体内蓄积,若干年后才引起机体损害,表现出慢性中毒症状,如铅、汞、镉的慢性中毒。 2.急性中毒 污染物随食物进入人体,在短时间内造成机体损害,出现的临床症状(如急性肠胃炎疾病)表现为急性食物中毒。 3.致畸,致突变和致癌作用 某些食品污染通过孕妇的吸收作用于胎盘,使胎盘在发育期细胞分化和器官形成不能正常进行,出现畸形,甚至死胎。引起致畸的物质有滴滴涕(DDT)、五氯酚钠、西维因等农药,黄曲霉毒素也可致畸。 突变是指生物细胞在某些诱变因子的作用下,细胞中的遗传物质发生改变,并在细胞分裂过程中传给后代细胞,使新的细胞获得新的遗传特征。如有的农药可影响正常妊娠或使骨髓细胞增殖加快,表现为白血病。这种不正常细胞增殖影响正常细胞功能,最终引起致癌作用。 本文来自www.jiachangcai123.com 目前怀疑具有致癌作用的物质有数百种,与食品污染有关的致癌物质有多环芳烃、N-亚硝基化合物、黄曲霉毒素,二噁英及砷、镉、铅、铍等。 |